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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展示”之三十四:福建省厦门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律师团邱兴亮

  邱兴亮,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律师团骨干成员,同时为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福建省优秀律师及民建厦门市委法律研究会会长。

  一、参与消费争议的调解,为重大、复杂、疑难的消费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

  十余年来邱兴亮坚持参加厦门市消保委等组织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及其他咨询活动,解答消费者法律咨询千余件,协助处理疑难投诉300余件。

  邱兴亮积极点评厦门市消保委收集整理的年度“十大消费典型(侵权)案例”、“不平等格式条款”、“厦门市十大消费陷阱”、“消费领域潜规则”、“房地产领域的霸王条款”,点评意见多达200余条,厦门市主流媒体及国内其他媒体纷纷予以登载,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广泛而深远。

  邱兴亮重视新型消费行为、消费方式的研究,与厦门市主流媒体长期合作。2013年至2014年,在《厦门消费者》等报刊上连载14篇“新消法 新亮点——邱兴亮律师带你学习新消法”,深受好评;参加厦门市消保委和厦门新闻广播电台合作开播的《维权你我他》节目,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发表数十篇“律师说法”,针对普遍现象或具体个案发表专业、严谨的法律意见,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实质,督促经营者整改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效果明显,反响极大。

  二、长期深度参与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的评议

  邱兴亮长期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与厦门市消保委等密切互动,认真规划因应之策,谋划解决之道,襄助厦门市消保委一年啃一块“硬骨头”,期冀净化完善行业消费环境。2013年,邱兴亮深度参与物业消费调查评议,为完善厦门市消保委起草的《厦门市物业服务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情况报告》提供大力支持,并就物业管理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模式试点”等九大建议。2014年,邱兴亮参与厦门市消保委组织开展的厦门市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就乱收费、维修不透明、强制保险、强制交易等广大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厦门晚报》上发表点评意见,为消费者支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为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日益重视消费维权的立法建设和制度建构

  积极参与立法,撰写为数不菲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立法、司法方面的建议、课题和论文,为完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建言献策。2010年,邱兴亮认真配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完成福建省人大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立法评估工作,撰写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意见得到福建省人大法工委的高度赞誉;2012年,积极参与厦门市法制局、厦门市工商局《厦门经济特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的起草与论证工作,提出诸多真知灼见,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3年,撰写近10篇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司法建议,尤其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立法。其中,《关于修正案草案宜厘清“消协”法律地位、明确政府支持举措等内容的建议》被全国政协、福建省政协采用;《借镜台湾地区经验完善大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被民建厦门市委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出台建议》作为提案提交厦门市政协。

  邱兴亮还充分利用厦门市律协与台湾地区律师公会搭建的“海峡律师论坛”平台,与台湾地区律师就消费公益维权等诸多议题深入交流、探讨,以期相互借镜,取长补短,为两岸律师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交流做出了自己的贡献。